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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丨高庙罪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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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朕即位以来,所为狂悖,使天下愁苦,不可追悔。”————————【轮台罪己诏】

初平三年六月初六。

诏修长安诸帝陵。

车驾幸长陵,祠高庙,诏诸王公、牧守及以下。

曰:

“……本朝定鼎四百载,列祖列宗,深仁厚泽,奚能缕述?意者汉室之德未有失也,而朝廷之政有所过欤?朕继位三载,虽未能仰绍爱民之政,亦无害民之事,更无殷纣之暴也。何以海内鼎沸,百姓播越?……遭遇此变,实不可解,惟自责耳……诸公若愿为忠良,则当赤心为国,匡朕之咎;若自甘卑鄙,则勿尸禄保位,益增朕罪。”

有汉一代,历代皇帝只有在出现重大自然灾害后才下诏罪己,内容都是自谦自省,并不是真的悔过。真正下过异常诚恳、有认罪性质的罪己诏的,唯有孝武皇帝。

如今皇帝这道高庙罪己诏一出,一夜之间传遍三辅,按这个速度,再加上皇帝的暗中推动,不消数月,便可天下皆知。

这道诏书信息量极为丰富,影响深远,意义重大,皇帝是要借此让民间知道朝廷革故鼎新、矢志中兴的决心,并重新建立士族百姓对朝廷的信心。所以没有让别人捉刀代笔,而是由皇帝自己亲笔写就。

罪己诏共分为三个内容。

“其一,是明言,本朝建基四百载,虽德运有改,但仍是天命在汉,不容有疑。”太尉马日磾坐于堂中,向底下府掾、亲信分析着皇帝所颁的罪己诏:“如此可驳‘代汉者当涂高’之谶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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