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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永达集团的说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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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确认林金莲的话,黄小虎找到胡晓梅询问了同样的问题。

“如果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和协议书,但是后来反悔,因为当事人说这些合同和协议书是被胁迫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,那么那些合同和协议书还有没有律例效力呢?”

“如果你能够证明当时你签订合同和协议书的时候,是被胁迫或者非自愿的,当然那些合同和协议书都没有律例效力。不过如果你没法证明的情况下,那些合同和协议书就已经有了律例效力。”

“这么说,我是没法证明自己是被胁迫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,所以昨天我签的那些合同和协议书现在已经有了律例效力了对吗?”

“黄小虎,如果现在报巡捕的话,可能还有挽回的余地。但是不报巡捕,你也拿不出证据证明你是被胁迫的。为什么不报巡捕呢?”

“因为有个中年男人跟我说了一句话:保命秘诀第三点,千万不要报巡捕。”

“保命秘诀?”

“胡晓梅,我被他们控制的时候,那个中年男人跟我说,他们只是求财而已。其实我知道,如果他们真的想伤害我,绝对不会轻易放过我。而且他们当时用一个装着蓝色液体的针管对着我的脖子,我不清楚里面是什么东西,但是我都全力配合他们的要求,所以他们没有对我进行注射。”

“蓝色液体的针管?天啦,那些人到底都是什么人啊?”

“肯定不是好人,但是也算是有点儿职业操守,起码他们遵守了承诺,最后放过了我。而且那个中年男人跟我讲了被绑架的时候的保命秘诀,其中最后一点就是千万不要报巡捕。我觉得他是在暗示和威胁我,所以我没有打算报巡捕,因为他们确实守了诚信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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