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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卷《资敌案》_第54章 壶中取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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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元年三月。

常家叔侄进入拱卫司已有三四个月。常四得了法才和尚的一注大财,在应天城西买了一座三进大宅院。又雇了十个下人,过上了老财主的舒服日子。他虽为拱卫司总旗,对司里的事却是漠不关心。前两个月还日日到司里点卯,开春之后他竟直接告了病假,整日要么在宅子里喝酒,要么在玄武湖边钓王八。杨宪也懒得管这只老醉猫。

常歌则不同,日日上差不说,还独自办了几个小案子。他似乎天生就是干秘密差事的材料。如果说破盗银案他凭的是运气,破最近的几个小案子靠的则是能力。

平江前线,徐达、常遇春、汤和等悍将已经开始对张士诚发动攻击。捷报一份又一份的飞向吴王府。朱元璋一统江南指日可待。

二月十五,朱元璋下了一道王命,将一批前线将帅的子侄调入拱卫司效力。名义上是恩赏历练,实际上却是当质子。朱元璋的用意很明显:拱卫司是杀人的地方。你们这群领兵将帅要是敢吃里扒外临阵倒戈,小心你们的子侄稀里糊涂死在拱卫司。

新入拱卫司的将帅子侄中就包括了徐达长子,十三岁的小胖子徐辉祖。本来杨宪安排他在毛骧手下效命。可徐辉祖却吵着要跟着常歌办案。还说杨先生要是不同意他就去找王妃。杨宪无奈,只得应允。于是乎光杆小旗常歌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手下。

应天城郊,聚贤书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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