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,我在。
-----正文-----
(1)
十年能捂热一个人的心吗?
我用十年让自己认清,不能。
(2)
离开那天天气很阴,乌云堆积在空中,黑沉沉的,仿佛要压下来。
文学作品里总爱用环境烘托人的心情,我算是明白了,很真实。
我默默地做好早饭——应该是我替他做的最后一顿了,他最爱的煎蛋三明治和意面。
他总是夸我手艺好,为此我傻傻地开心着,一做就做了十年。事实证明,抓住一个男人的胃很容易,只要有心。
但有心换不来一颗真心。
(3)
东西不多。
我拖着一个小号行李箱,背起双肩包,把钥匙放在玄关的鞋柜上,最后看了眼生活了十年的地方,关上大门。
手机号换了,他没发现;衣柜里的东西少了,他也没发现,很好,这样我就可以彻底离开了。
站在路边等车时,豆大的雨珠终于从空中落下,“噼噼啪啪”打在伞面上,溅起的水花打湿了我的裤脚。
(4)
我去了一个小县城,在当地找了一份朝九晚五的文员工作,日子还算清闲。
这里物价水平不高,生活节奏慢,不排外,人很友好,尤其是房东奶奶,房租给了我最低的价格,每个月还会送些自家种的蔬菜给我,我非常喜欢她。
也有热心的叔叔阿姨要给我介绍对象,我笑着一一婉拒,说我不喜欢女孩子,也不打算谈恋爱。
他们惊讶于我的直接,有些人因此疏远我,我也不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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