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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篇守则

-----正文-----

亡灵守则

如果你有幸看到这条守则,恭喜你!你已经成为亡灵一员。你在阳间命数已尽,而你的鬼生从此开始;为确保能够顺利投胎转世,本司亡灵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定。

1.确认自己的死亡时间,其将会是你在灵魂管理中心(地府)登记时所持号码。

2.尽快适应自己的新身份,不要再留恋你的肉体。如果短时间感到眩晕、干呕、记忆混乱,请不要担心,这些都是正常现象。会有亡灵特派员来接你去地府,切记先去注册自己的信息,确认自己的投胎时间。

3.你不再有痛觉,其余生活习惯仍可延续人类时期。

4.你不再有实体,样貌可随意变换。若入职晋升为本司员工,本司有数种皮肤任你选择。

5.禁止在公众场合吸烟、喝酒、喧哗打闹,违者一次扣除3g灵魂。

6.请勿相信市面任何“复活”广告。“魂归肉体”不存在。

7.你已经死了!你已经死了!你已经死了!

8.鬼门自七月初一起初开,至七月三十日鬼门闭合,七月十四晚子时起正式打开。届时拥挤,入门请保持秩序,避免发生踩踏事故。

*8.1 阳间人看不到你,亦触碰不到你。认清现实,放弃幻想,特派员将定期清除人类记忆,请勿做徒劳之举。

8.2 禁止无缘无故吓人,违者一次扣除7g灵魂。

8.3 在阳间时间越长,灵力越弱,需吸食阳气维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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